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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度香料所职工年终考核工作安排通知

日期:2015/12/28 13:18:52 发布:SRIFFI.com

各部门:

经所长办公会议决定,为准确评价各类岗位人员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的情况,不断完善绩效评估机制,即日起正式启动2015年度职工绩效考核工作。

一、考核原则

1.各类岗位人员全员考核,部门负责人由分管所领导负责考核,其他各类岗位由各部门负责考核。

2.各部门按照各类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,严格考核。

二、考核范围

目前在职(含人事派遣人员)、并且于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受聘各类岗位的人员。

三、考核标准

1.各岗位工作考核具体标准根据《上海香料研究所绩效考核表》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岗位职责和任务执行。

2.根据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凡参加考核人员,均应明确年度考核等次。

3.聘期和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如下:

优秀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工作勤奋,出色完成各类岗位工作任务,有改革创新精神,成绩突出。绩效考核得分≥90分。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职工数的15%。其中: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评优由所党政领导班子统一进行考评(优秀人员不占部门优秀比例)。

合格: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熟悉或较熟悉业务,工作积极,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和本职工作。90<绩效考核得分≥70分。

基本合格:思想政治表现尚可,能完成一般工作。但未能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或达不到规定的全部要求。70<绩效考核得分≥60分。

不合格:政治业务素质较差、工作责任心不强、难以适应工作要求,不能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,在工作中造成较严重失误。绩效考核得分<60分。

四、考核办法

1.各类岗位人员填写《2015年度绩效考核表》。

2.所领导根据考核标准、要求和规定,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,考核结果在人事部备案。

3.各部门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、要求和规定,对各类岗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,考核结果报人事部汇总。

4.所考核小组评议、审核。

5.考核结果和奖金发放办法:

1)管理部门:

考核优秀者,增发本岗位全年奖金的10%;考核合格者,全额发放本岗位全年奖金;考核基本合格者扣发本岗位全年奖金的10%;考核不合格者扣发本岗位全年奖金的20%,在下一年度中降低聘任岗位等级或终止、解除劳动合同。

2)业务部门:

参照上述办法执行,也可根据本部门奖金发放办法执行。

6.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,可在考核结果向本人反馈后7天内向所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,所考核小组在7天内给出答复。

五、有关说明

1. 岗位变动不满六个月的,可仍按原岗位要求进行考核。岗位变动超过六个月的,按新岗位和原岗位在岗时间对应折算进行考核。

2. 岗位变动中的其他特殊情况,部门无法确定时,可报人事部,由所考核小组审定。

3. 考核结果由部门负责人向本人反馈,本人签名。

六、考核时间安排

1. 2005年12月28至2016年1月4: 个人完成总结,填写绩效考核表。

2. 2016年1月5至1月8:部门考核,上报《2015年度职工考核汇总表》。

3. 2016年1月11至1月15: 所考核小组评议审核。

七、所考核小组

组长:肖作兵

副组长:李建民

组员:潘仙华、沈方、沈建平、薛军、王冯敏、王莉菊、沈敏

附件:

1、《2015年度上海香料研究所职工绩效考核表》

2、《2015年度职工考核汇总表》

上海香料研究所

20151228